一、促进会的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如下条件:
1.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2.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3. 在本团体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4. 有良好的诚信、契约与合作精神;
5. 愿意为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,并承担更多社会任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1. 提交入会申请书;
2.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3. 理事会闭会期间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4.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. 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3.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4.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.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1. 遵守本团体的决议;
2.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3.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4. 按规定交纳会费;
5.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六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八、个人会员仅限本会邀请。




(六)必须锚定目标真抓实干,一张蓝图绘到底。20年来,浙江始终把“千万工程”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保持战略定力,一任接着一任干,实现一个阶段性目标,又奔向新的目标,积小胜为大胜,创造了接续奋斗不停歇、锲而不舍抓落实的典范。实践证明,真抓才能攻坚克难,实干才能梦想成真。必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,把更多心思和功夫花在狠抓落实上,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不搞“政绩工程”、“形象工程”,防止“新官不理旧账”。新时代新征程上,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,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,保持历史耐心,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,一年接着一年干,尤其要注意防止换届后容易出现的政绩冲动、盲目蛮干、大干快上以及“换赛道”、“留痕迹”等倾向,以良好的作风进一步赢得党心民心,凝聚起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。
来源:《求是》2023/11